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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华秀 2010年1月12日

    未修炼前周身是病,我有子宫癌、鼻癌、胃寒、风湿病等病,面黄肌瘦。我于1997年12月7日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功。2002年4月,被邪党洗脑15天,到2006年农历7月12日,交给邪党1000元,当月15日又被邪党抓去洗脑15天。所有我以前不管是所说的和所做的、所写的、所做的错全部曝光,统统作废。我不承认这场迫害。从今天以后我坚定修法轮大法,信师信法,这部大法给我第二次生命,我永世不忘师父的慈悲。我永远跟着师父走。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9/217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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