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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梅 2010年2月5日 我是九八年走進大法的,身心受益匪浅。九九年“七•二零”后,因邪恶的逼迫和单位领导的压制,我不修炼了,被迫交出《转法轮》和师父在各地讲法书,以及师父法像、法轮图章,写了“保证书”,表示“以后不再炼了”,犯了不可饶恕之罪。我对不起苦度众生的师父和大法。在师父的点化和同修的关怀下,我从新走進了大法修炼,由衷感谢伟大慈悲的师父再次恩赐我修炼的机会,我一定好好把握,坚修大法到底,不负恩师。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听师父的话,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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