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玉珍 2010年1月15日 “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初期,我遭邻居举报,遂遭居委会办事处、派出所多次骚扰。由于当时认不清旧势力的邪恶本质,并且想避免遭進一步迫害,我主动交了四本大法书、师父讲法录音带和一些资料,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多年来我一直很愧疚,感到对不起师尊。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