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美娥
在一雨夜里,邪恶逼我说“不修大法”的话。因学法不深,我怕淋着,就违心的答应了。我知道对不起师父,真是惭愧至极。严正声明:我所说的“不修大法”的话彻底作废。走好以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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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15/218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