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而礼 2010年2月13日
2010年1月在劳教所,由于持续遭受邪恶的酷刑折磨,我违心的被迫“签了字”。做下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现特此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过失,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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