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春子 2010年2月16日 我在看守所被迫害期间,儿子曾三次代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为了回家,我就顺水推舟的任由儿子写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1/21857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