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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香 2010年1月17日 2009年9月11号,公安处和市国保恶警来我家抄家,我在被没收大法资料的单子上签的字,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1/2185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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