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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白朝秀 2010年2月16日 我是1998年得法的。99年12月,我向邪恶写了 “不上访、不集会、不串联” 的“保证书”。2000年5月,家人代我写了“保证书”。由于执著于亲情,我在看守所签了“刑事拘留证”,按了手印,还被拍成电视在本地区播放,给大法抹了黑,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严正声明:我给邪恶所写的一切“保证书”全部作废;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走回大法修炼,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加倍弥补损失,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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