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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阮明华 2010年2月17日

    在两次被非法迫害期间,由于法理不清,正念不足,怕心重,我配合邪恶搜自己的包,配合邪恶照像,并在“释放证”与“超期限关押证”上签名。我对不起师父,这都是我平时不精進,修炼不扎实造成的。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在法中归正自己,听师父的教诲,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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