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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洪亮 2010年2月15日 我2008年8月11日被邪党恶警非法抓捕,在劳教所一年半期间,被邪恶逼迫所“签的字”、所说、所做的所有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我声明全部作废。我今后一定坚信大法,抓紧弥补过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3/2186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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