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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莲香 2010年2月20日 我从1996年5月起修炼法轮功,1999年7.20后進京上访被邪恶迫害,被判劳教。当时我人心重,又没有实修,关键时刻用人心看这场邪恶迫害,因此写了“保证”。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责任,体悟到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6/218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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