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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予文 我于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被县公安局安保大队、城关镇综治委、综治办,省综治委非法迫害期间,在邪恶的高压下,我所说、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和师尊的言行,今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4/219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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