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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彦峰 2010年1月6日 我于1996年得法,但由于学法不深,悟性低,人心很重。2006年,我被邪恶非法判刑,由于执著心太重,被邪悟者洗了脑,写下所谓的“四书”,并说了、做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言行。经过学法,我认识到以前的错误,特此声明:我在监狱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学好法,做好三件事,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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