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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洪叶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身心受益。二零零六年,我产生了怕心,当一个同修问我时,我说:“不学了”。通过学法和阅读《明慧周刊》,我彻底认识到是因为自己对法、对师父不坚定才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严正声明: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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