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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焦金华 2010年2月12日 在被非法绑架到邪党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期间,在邪恶的高压下,我违心的所“签的字”、所说的、所做的、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努力做好三件事,精進实修,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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