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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平

    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学法不深,常人的观念与执著心放不下,曾在所谓的“三讲”会上违心的宣读过常人写的关于法轮功的发言稿,也写过“保证”,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师父大湖区讲法以后我认识到了错误(当时没上明慧网声明),同时向有关的政府部门公开声明,并投入到正法之中。在看过师父《致词》经文后,产生过上明慧网发表声明的想法,但对法理解不透彻,没有认识到在明慧网上声明是师父给予我们重新成为正法弟子的机会、师父认可的形式。之后在明慧网上看到2001年12月28日大法弟子的文章“对发表严正声明的理解”时受到启发,而后又通过学法提高了认识,在师父的点化下毅然严正声明:以往所有违心的言语和保证等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助师正法,做好一个正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3/24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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