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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倩 2010年3月6日

    2004年4月22日左右,我为了旅游在公安局办通行证,当时要填写表格,表格中一栏内容是要填写:“本人未炼法轮功”。当时由于学法不深,不敢说真话,我填了自己不是修大法的。过后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我认识到这件事做错了。严正声明:我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以后我要更加精進,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9/219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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