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雷晓芳 2010年3月15日 我是98年喜得大法的。没有认真学好法,心性提高不上来,平时没有用大法来严格要求自己,也没有做好三件事,放不下许多执著心。今年三十夜去发真相资料,被便衣警察发现,被绑架到派出所,警察写了当时发资料的过程,叫我在上面签了名。没有做到信师、信法。现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2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