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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碧云 2010年3月14日 二零零九年七月底,乡派出所伙同610到我家非法搜查,把一些真相资料全部非法拿走,并把我带到派出所非法审问、打骂,我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郑重声明:我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作废。从新修炼,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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