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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霍志芳 2010年3月19日

    在2007年10月份,派出所的恶警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里问话,并强迫我在问话纪录上签字,我签了。在怕心的作用下我做了不该做的事。声明:我在看守所及派出所的所有签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4/22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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