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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娟珍 2010年2月 在2000年,地方邪恶人员来到我家中,逼迫我在他们的表格上签字,我被迫“签了名字”,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声明这“签字”作废。我要加倍努力弥补过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5/2202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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