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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淑清 2010年3月21日 二零零一年,我被派出所非法绑架时,在邪恶的威逼、恐吓下,由于有执著,被迫给邪恶签了字,还照了像,按了手印,并让爱人把家里的经文和真相资料等都烧了。在劳教所期间,恶警让给写假“证明”,说他们“不打人、不上扣、不上刑”,我也违心的作了假证。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6/2204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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