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钟丽娟 2010年4月6日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做了有损大法的事。在邪恶对我非法吊铐时,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声明:我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2138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