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国艳玲
过去修炼当中,所有违背法轮大法法理的行为及亲属所做的违背法理要求的事,在这里声明作废,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6/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