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路金秀
1999年7月后,孩子代写了不符合大法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6/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