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芬、杨春梅
我是法轮大法弟子,以前由于学法不深,在公安局、派出所、乡政府、村委会,写过保证书,在打印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所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现声明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3.20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6/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