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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芬 2010年4月26日 我是九七年得法修炼的。在零四年,因显示心和对情的执着,被旧势力钻了空子。于二零零四年五月被非法抓,送到当地派出所,后被非法关到劳教所, 7天后我邪悟了,写了“××书”,自己还配合邪恶给同修洗脑。五十天后我又被送回当地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监狱我配合警察,给同修洗脑。做了助纣为虐的事。严正声明: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2225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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