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忠霞 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下,在邪恶的威逼下,我违心的写过“保证”和交过书。在此严正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坚定的要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4/22281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