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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新美 2010年4月25日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时,由我的家人在邪恶的高压下代我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4/22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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