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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丽 2010年5月2日 一九九九年,我去北京证实法,被恶警绑架,在看守所关押十五天。恶警写好“保证书”逼迫我签字,不签就不放人。当时我法理不清的,签了字。还有一次,我在讲真相时被人诬告,被恶警绑架送看守所。恶警逼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字,我在情的带动下,又一次在恶警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7/2230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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