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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朝芬、张文律 2010年5月5日 我们在挂条幅时,被非法绑架到当地派出所时,被强迫按指纹、照像和到拘留所签字、穿号衣,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此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0/2232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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