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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彩光 2010年5月6日 99年7.20迫害开始的时候,由于怕心把《转法轮》等大法资料交给了县公安局。2000年,县公安局指使单位让我写了“保证书”。2001年又在一张表上划了“∨”,配合了邪恶。09年,在一次讲真相中,那人问我“是炼法轮功的吧”,我说“不是”,不敢承认自己修大法,真是愧对师父对我的慈悲救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6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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