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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明 2010年4月22日 自1999年7.20邪党迫害大法后,其公安、司法部门强迫我所抄、所写的一切材料,及我停止修炼期间所做的对师尊、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6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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