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士明 2010年4月9日 我于2006年12月11日被恶警非法绑架,于2007年2月17日被非法劳教。2007年2月23日,我在恶警的逼迫下,由于正念不足,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和“三书”。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正念正行,走好今后的路,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62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