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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丽芬 2010年4月10日 1999年7.20邪党疯狂打压大法后,住地派出所警察逼迫我表态“炼不炼功”,当时我学法不深,怕心严重,在邪恶的高压下,我说“不炼了”。我认识到自己错了,现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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