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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光琼 2010年5月14日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7.20邪党全面非法镇压大法和大法弟子时,因为怕心,警察来非法搜书时,我交了两本大书书和一套炼功带。后来又烧掉师父讲法和炼功带各两套。其间,女儿又把家中的七本大法书搜去烧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以前在高压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9/2238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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