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凤 2010年5月13日 我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在迫害初期曾经烧毁过、交过大法书籍,并在单位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书。这是对师尊的大不敬,是对大法及修炼宏愿的叛逆。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到尊师敬法,精進实修,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388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