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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洪英 2010年5月15日 前几天,派出所警察到我工作的场所去,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当时由于正念不足和有怕心,对警察说:“不炼法轮功”,并说了不该说的话。严正声明:我对警察说的“不炼法轮功”的话作废。精進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38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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