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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楚彤 我是1996年得法的,在2000年至2001年间因为证实大法,被关进看守所、劳教所。由于正念不强,产生怕心,我写了“悔过书”,还去给其他同修洗脑。至今我都非常后悔、惭愧。这几年,我根本不精進,如果不是同修的大力帮助,我真的会在这一宏大历史时刻被淘汰。现在,我明白自己错了,严正声明:过去在劳教所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会尽力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洗刷污点,听师父的话。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7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1/2240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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