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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殿坤、夏淑芬 2010年5月18日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得法后身体有很大的变化,一身病痊愈,性格也变好了,全家人都很支持我炼功。九九年7.20之后,有一天,突然来了五、六个乡里的人,拿着表逼着我们签名。当时,我签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几次是别人替我签的名。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因此,借明慧网一角,严正声明:我所有向邪恶的签名全部作废。坚修大法不动摇,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3/2240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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