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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邓莲芬 我在邪党的非法迫害下,在邪党派出所按的手拇印、照的像、在洗脑班按的拇指印,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坚定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多救度众生,一定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7/2242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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