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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曾淑益 2010年5月21日 我有一次向世人发送了一个护身符,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邪党公安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我迫于邪恶的压力,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过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7/2242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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