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桂美 2010年5月6日
以前做过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8/224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