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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利玲 2010年5月8日

    我是97年5月份有幸得法。2000年3月份,乡政府和派出所把我们叫到当地的一个养老院办洗脑班一个月。当时我向邪恶妥协,写下了“悔过书、保证书”,还缴了600元的保证金。同年的夏天,邪恶从我家里非法搜出了3本大法书,迫害了我一个星期,还被勒索300元现金,被迫写了一些违背自己良心的东西。2006年元月3日那天,邪恶来我家非法搜东西。它们在院子里找到了大法资料,以此为借口非法判我两年劳教。在劳教所里,我向邪恶写了“三书”,给自己留下了污点。声明:以上自己所做、所说、所写的对师父、对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9/224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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