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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杜桂媛 2010年5月17日 4.27日,区法院冤判大法弟子,我去了。刚到一个邻近的居民招待所的楼道里,突然闯進几个恶警,不由分说的就将我连拽带拖的从地上拖到警车,把我绑架到临近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恶警强行往楼上拖拽、拍照,我做了违背师尊的事,协同了邪恶的安排,在一个程序书上签字、按手印。愧对了师尊的慈悲苦度,给大法抹黑。声明:当时所说、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多学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9/2244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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