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润之 2010年5月23日 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公安局抄同修的家,让我在“物品单”上按的手印,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30/22443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