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麦维珍
由于在劳教所,受邪恶势力的迫害,使我走向大法的反面,做的一些不该说、不该写的事,自即日起声明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永不反悔。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元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