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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兰芝 2010年6月26日 我于今年4月6日被恶警从学法小组非法抓捕迫害,当时我坚决抵制迫害,告诉他们我这么大年龄(78岁)不在这里,我要回家。在我的坚持下,警察拿出一份东西叫我签名,我当时签了名就回家了。回家后想一想,不对,因为我不识字,签的什么我都不知道,这不是配合邪恶了吗,这也是我学法不深的表现,现在我认识到了。严正声明:我配合邪恶所签的名作废。今后要认真学法,真正溶于法中。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6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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