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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芬 2010年6月4日 我是一九九九年修炼的,七•二零以后,村上的人来找我签字,我曾说过“不炼法轮功”的话。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一直没认识到这句话的严重性,给旧势力留下了迫害我的把柄。严正声明:当初所说的“不修大法”的话全部作废。走好最后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6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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