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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海峰 2010年6月24日 99年7.20邪党迫害法轮功时,在会场里,让每个在场的人往污蔑大法的牌子上签字。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我也签了字,至今想起来,痛悔莫及。现在郑重声明:那次签字作废。今后要奋勇精進,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4/226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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